为保障新修订《药品注册管理办法》顺利实施,按照《国家药监局关于药品注册相关系统升级改造的公告》要求,2020年6月28日至6月30日,国家药监局将暂停使用现有药品注册相关系统,相应的药品注册受理业务也将暂停。现就受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2019年12月24日上午,国家药监局发布了《预防用疫苗临床可比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这一原则发布是为进一步规范预防用疫苗(以下简称疫苗)临床试验和提高临床研发水平,保证同类疫苗注册上市时具有相似的安全有效性,指导非创新性疫苗的临床研发和评价,特制定本指导原则。
近期小编整理了下对于原料药登记、委托生产、生产许可证相关资料。归纳为:原料药不再给批文,而是按照《关于发布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申报资料要求(试行)的通告》要求进行登记,登记前应取得生产范围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经批准或者通过关联审评审批的原料药应当自行生产,不得再行委托他人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