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停药品注册受理现场办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619
为保障新修订《药品注册管理办法》顺利实施,按照《国家药监局关于药品注册相关系统升级改造的公告》要求,2020年6月28日至6月30日,国家药监局将暂停使用现有药品注册相关系统,相应的药品注册受理业务也将暂停。现就受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按照国家药监局统一部署,在此期间中心一层资料接收室、行政受理服务大厅药品受理窗口将暂停现场办理以及邮寄资料的接收。
二、自2020年7月1日起,申请人应提交最新版药品注册申报软件生成的注册申请表办理签收业务。
暂停现场办理期间遇有紧急情况,申请人可拨打咨询电话反馈问题: 010-85242306。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
2020年6月19日